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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“强国复兴有我 青年挺膺担当”2023年五四青年节文艺晚会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-05-06 编辑:王露  核稿:姚瑶  点击:

各单位、部门:

“强国复兴有我 青年挺膺担当”2023年五四青年节文艺晚会定于5月8日举行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时间

5月8日(星期一)19:00

二、地点

锦绣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

三、参加人员

校领导,各单位、部门负责人,各二级学院团委书记、辅导员,学生代表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1、现场将进行颁奖,请各二级学院提前安排好领奖人员。

2、请参会师生在18:40前入场完毕,按指定位置就座,将手机设置为震动或关机,并保持会场安静。

特此通知。


校团委

2023年5月6日


附:领奖安排

1、2022年度“示范行知学堂”(各获奖学堂负责同学,另行通知)

2、2022年度“五四红旗团委”(受表彰二级学院团委书记)

3、2022年度“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”(受表彰团支部书记)

4、2021-2022学年“优秀学生会”(受表彰二级学院学生会执行主席)

5、2022年度廉洁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优秀组织奖(受表彰单位负责人)

6、2022年度廉洁文化作品征集活动获奖个人(受表彰个人代表,另行通知)

7、2022年度“感动合师”十大青年学生(受表彰同学,另行通知)

8、2022年度“十佳青年志愿者”(受表彰同学,另行通知)

9、2022年度“青年大学习”网上主题团课优秀组织奖(受表彰单位领导)

10、第二十七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优秀组织奖、组织奖(受表彰单位领导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