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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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第五届学生广播体操比赛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9-03-28 编辑:刁文彬  核稿:  点击:

各学院团委:

为持续推进“三走”活动的深入开展,引导青年学生锻炼身体、强健体魄,以崭新的精神风貌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五四运动100周年,校团委决定举办第五届学生广播体操比赛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比赛时间及地点

(一)比赛时间:4月10日(周三)下午2:30

(二)比赛地点:锦绣校区田径场

二、比赛项目

2011年颁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套广播体操》

三、参赛办法

(一)参赛资格:全校在籍在册学生。

(二)报名规定:以学院为参赛单位,各学院参赛人数限定80人以内,男女不限(教师教育学院学院与刘铭传学院联合组队)。

(三)比赛服装:穿着合适统一的服装参赛。

四、比赛办法

(一)评分依据

依据国家体育局审定,人民体育出版社发行的“第九套广播体操”图解和文字说明的要求进行评分。

(二)评分要求

1、各队完成的动作必须符合“第九套广播体操”的图解及其说明要求。

2、动作要求整齐划一,姿势正确,路线清楚,动作协调,节奏合理,舒展大方,整齐有力。

3、服装要求合适统一。

(三)评分因素及分值

1、现场分:采用百分制评定,满分100分:入、退场10分;精神面貌10分;队列10分;动作50分;服装20分;

2、附加分:2018-2019学年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3月份出操的平均分*40%为附加分值;

3、最终分值为现场分*60%和附加分总和。

进场队列:由候赛区进入比赛区,可根据本院特点自行设计入场队形。

(四)计分办法

裁判员独立评分,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,其余分数相加取平均,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。

(五)比赛办法及名次

1、参赛顺序4月初抽签决定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;

2、名次确定:得分多者列前,若得分相等,则名次并列。

五、获奖名次评定

根据比赛得分及名次确定,一等奖1名,二等奖2名,三等奖3名,组织奖6名,最佳表演奖1名,获奖单位给予适当奖励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 

共青团合肥师范学院委员会

2019年3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