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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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“安徽省十佳大学生”评选活动的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2-03-15 编辑:  核稿:  点击:

 

各院系团总支:

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,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,纪念建团90周年,进一步推进党建带团建创先争优活动,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学子为建设美好安徽努力奋斗。团省委拟开展“安徽省十佳大学生”评选表彰工作,根据团省委关于此次评选活动的相关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宗旨

通过选树一批大学生先进典型,鼓励、引导广大青年大学生奋发成才,积极投身我省科学发展、全面转型、加速崛起、兴皖富民的宏伟大业,争做一名无愧于时代的大学生。

二、评选对象

我校全体在籍在册学生。

三、评选标准

要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在道德示范、科技创新、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、自主创业、自强奋斗、环境保护、文艺创作、体育锻炼和对外交流等方面表现突出,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为当代大学生树立了可亲、可敬、可信、可学的时代榜样。

四、评选办法

各院系团总支要按照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,广泛开展候选人推荐和评选评议工作,每个院系推荐的候选人为1-3人,同学个人可以自荐。

校团委将通过网站、官方微博等方式对各院系推荐候选人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和公示之后,组织全校学生对候选人进行投票。投票结束后,校团委召开评审会对候选人进行评选,最终确定5名同学上报团省委。

五、评选要求

(一)广泛组织发动。各院系要高度重视,组织力量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,尽可能让活动影响覆盖我校全体学生,并把对大学生的思想引领工作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。

(二)认真推荐评选。在推荐候选人的工作中,各院系要严格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和“宁缺毋滥”的原则,严格履行相关程序,认真填报有关材料,扎实做好推荐工作。   

(三)注重宣传报道。各院系团总支要结合自身活动开展情况,积极组织宣传报道,加强新媒体等宣传方式的运用,努力扩大活动影响力。

(四)推荐材料:

1、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;

2、被推荐人2000字的事迹材料及500字事迹简介;

3、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和相关印证材料,反映个人事迹或学习、生活情况的近期彩色生活照片1张和证件照片1张;

4、以上材料请于3月30日下午5:00前报送团委办公室,电子版发至团委邮箱。

 

联系人:余军、肖丰银;联系电话:3847340;

团委邮箱:tw@hftc.edu.cn。

  

 

共青团合肥师范学院委员会     

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